网络广告:美国火为什么中国不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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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tpl-a0726db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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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 2017-06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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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2009年12月底到2010年3月初,在不出4个月的时间里,美国网络广告行业中诞生了4家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(SEC)提出IPO申请的公司,密度之大几乎赶上了本世纪初互联网泡沫时期的盛况。美国广告咨询顾问公司Kelsey Group称:“变化发生得实在太快,传统媒体的印刷收入已经下降了15%到20%,而广告业却正在复苏,复苏的领域就在于以网络广告为代表的互动媒体。
粗放型的广告投放模式只适于品牌的大规模推广阶段,它与广告主的产品销售直接相关性很小,因为谁也无法保证读者到底看没看这则广告,更谈不上印象。 ValueClick的革命性在于它引进了一种非常独特的模式:CPC(cost-per-click),按点击付费,即只有当有人点击广告主的banner时,代理商(ValueClick)才会收费。ValueClick推出这个模式的时间是1998年。2002年,在互联网泡沫来临之前,ValueClick已经登陆纳斯达克。 “CPC是如今大行其道的按效果付费模式的雏形,无论是CPA(每行动成本),还是CPC(按销售付费),都是来源于CPC的启发。”一位业内人士说。 “按效果付费有两个衡量标准:一个是效益,一个是效能。前者没问题,卖多少商品,就按多大比例分成,这对广告主、分销商(亿玛)和网络媒体(中小网站)三方都是公平的,但是它解决不了效能的问题,”柯细兴说,“电子商务网站在投放广告时都希望以较小的成本换来较大的收益,也就是规模效应,但问题是,下游的中小网站较多只占中国互联网总流量的20%,广告主的投入产出比再高,盘子也就这么大。” 再看ValueClick。虽然它称得上按效果付费的鼻祖,但它的广告主并不仅仅在一两个领域,而是B2C网站、数码企业、IT企业、汽车、金融等无所不包。所以,虽然到2008年ValueClick全球联盟网站才超过2万家(亿玛联盟网站为9万家),但还是解决了效能的问题。